Friday, July 4, 2008

上海多項措施維護房市穩定

財匯資訊提供,摘自:證券時報2008 / 07 / 04 星期五 09:57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近期,上海相關部門針對低迷的房地產市場出台兩項措施:一是「全資金監管」模式,允許二手房貸款內轉按揭;二是在黃浦區試點,對2008年後取得房產權的二手房交易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業內人士認為,前者是為了激活二手房交易量,後者則是起到穩定房價的功效。 上海二手房交易「全資金監管」,是在系統內交易的二手房不需要還清貸款就可以過戶的模式,解除轉按揭約束。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新二手房交易系統由房地產交易中心負責二手房過戶,上海市房地產交易資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協調銀行,銀行負責資金安全及款項劃撥。業內人士提醒,聯繫到當前交易持續萎縮的樓市現實,此舉加速了二手房流通,客觀上帶有活躍交易的「救市」色彩。
就在「全資金監管」模式出台後不久,上海市黃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又吹出「冷風」,出台了凡是2008年以後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在二手房交易中必須按照差額的20%強制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雖然這一規定目前僅限黃浦區,但已有不少人擔心在小範圍試點後個人所得稅強征將會在全市鋪開執行。
該項措施看起來與「全資金監管」模式相左,但是部分業內人士認為,結合上海的市場情況該項措施有穩定房價的功能。據瞭解,2008年獲得房產證的業主,基本是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即上海樓市低谷時購入房產,其購房需要已從投機炒賣轉變為改善住房需求,拋售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潛在的投資需求,20%的個人所得稅將大大加大交易成本,因此起到穩定房價的功效。另據瞭解,黃浦區擁有大量的外資購房,那麼20%的個人所得稅將增加增加拋售成本,有效防止「外資大規模抽逃」風險。
除上述措施之外,上海政府相關部門最近還出台了市中心最高房價的措施。措施規定上海市中心最高房價為4萬元/平方米,並且針對上海新天地某樓盤的12萬元/平方米開出了首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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